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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年天津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点击: 401 次     发布时间: 2009-02-23 10:31:49
津科政[2009]024号
来源: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     发布时间:2009-02-19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知识产权局拟定的天津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津政办发[2009]16 号),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的要求,现就开展我市2009年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第一批)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凡符合《天津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的自主创新产品均可申报。


二、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登陆市科委网站(www.tstc.gov.cn),在“办事指南→办事事项→其它事项”中进入“天津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填写系统”,注册后填写信息,生成并打印“天津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连同其他附件(一式一份),报送天津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地址:河西区琼州道103-1号天津产权交易中心2楼A区,邮编:300203,电话:58792806,传真:58792799)。


三、申报受理时间


2009年天津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第一批)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 2009年3月31日,请申报单位及时申报。


四、对申请认定的产品,市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和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将会同市级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咨询,对符合条件的产品予以认定。经认定列入《天津市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产品,在政府采购中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优先采购。


市科委联系人:曹建华   董怡    

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和平路287号
邮编:300041
电话:27117620   27120364

        附件:1.天津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填写系统

                     2.天津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