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项目指南编写的原则与要求

  1、体现方向性和引导性:体现政府意愿及宏观政策导向、体现技术及产业发展方向;引导投资方向、引导企业正确申请基金项目。
  2、遵循市场导向:有明确的市场需求、有产业化前景、有商业价值;企业以赢利为目的、市场竞争力较强、市场容量较大、企业有发展空间。
  3、突出重点、体现国家目标:围绕国家经济发展的热点及科技部重点工作,重点支持带动性、渗透性强的新兴高技术产品、产业,注意国家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及与其他科技计划的衔接,重点支持一些创新性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方向技术的应用开发,鼓励不同技术领域、学科相互交叉而产生的集成创新产品。
  4、强调创新、体现一定的前瞻性: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面向市场的创新、综合集成创新、移植转化创新、有附加值的继承开发创新,有较高的技术含量、水平、先进性,从技术及产业发展的角度引导企业开发创新产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5、适应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能力条件:企业的发展能力、创新能力、市场能力、资本能力,企业的商业模式,有利于引导企业积极参与竞争。